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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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科技处 2019-07-16

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申请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科技处将及时转发,请关注科技处邮件通知。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中,请广大申请人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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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统一向科技处提出申请,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项目提交与申报工作安排

1. 2019年1月15日-3月10日,项目申请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如申请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无纸化试点项目,则无需向科技处提供上述纸质材料。我校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6:00前。

2. 2019年3月12日-3月20日,科技处完成依托单位的材料审核确认、汇总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三、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涛、何为

联系电话:0553-8795051、8795052

邮箱:taogao@iflytek.com;weihe3@iflyte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