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23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一)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3)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二)申报者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附件4),按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四、时间节点
请申报人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申报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何为(weihe3@iflytek.com),抄送高涛(taogao@iflytek.com)。报教育部的纸质稿由科技处统一打印盖章报送。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科技处人员。
联系人:高涛13305534668 何为13170239825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2019版);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