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市科技局《关于开展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3)规定的基本条件: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依托科技实力较强、对本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行业技术进步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且在我市注册的法人单位。
2.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和显著的特色,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能力及成果转化成功经验。
3.依托单位具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4.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要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同时具备基本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工艺设备和分析、测试设备。
二、申报材料
申报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2);
2.依托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科研机构或研发平台批复文件);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的学历证明和劳动合同;
4.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材料(身份证、学历、职称、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5.科研场地、研发设备等有关证明(提供科研场地现有面积证明;全部研发设备的清单及账面原值;2019年新增研发设备需提供发票及相关研发项目证明材料);
6.依托单位取得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依托单位近三年已申请和获得的专利、科技成果、新产品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已承担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交易合同等证明材料)
7.科研院所需提供研发费用预算和财务报表;
8.其他相关材料(提供产学研合作、人才引进协议和已开展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咨询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1.根据《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因此,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承担的“芜湖市先进制造成型技术分析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重新参加申报认定。
2.其他二级学院可根据各自学科专业优势,开展申报工作。
各申报单位在8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科技处何为(weihe3@iflytek.com),抄送高涛(taogao@iflytek.com)。科技处对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核后,统一打印胶装,8月18日前报送县区科技部门。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高涛、何为
联系电话:13305534668/8795051、13170239825/8795052
附件:
1.关于开展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3.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处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