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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的通知
科技处 2020-11-16

各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0〕35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附件2)相关规定。

1.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杰青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且有望获得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或科技重大项目资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高水平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青项目主要支持省属单位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且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于。作为项目负责人, 未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5.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对照《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要求,严格把关。所有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要求。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2019年到期且已提交结题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2020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但结题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申请将不予资助立项。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节点

1.我校拟申请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先行准备申报书。于11月20日后登陆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未注册的申请人请先注册再进行个人信息维护,需将“所在单位”修改为“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由科技处审核信息后方可填写申报书。已有申报账号但所在单位非我校的申请人,也需要将“所在单位”修改为“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由科技处审核信息后方可填写申报书。

2.申请人应于2020年12月11日前向科技处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me_kjc@iflytek.com)。学校将根据申请数量和省科技厅给予的限额推荐数量决定校内是否进行竞争性评审。

3.科技处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被推荐的申请人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材料。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个。申请人于12月16日前完成网报。

4.科技处于12月21日完成系统审核后的纸质稿的打印、装订、签字盖章及报送或寄送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咨询科技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高涛、何为(联系电话:8795051、8795052)


附件:

1.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的通知

2.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处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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