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3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项目申请人直接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8:00。
未申请账号的申请人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用户登陆”—“统一认证中心登陆”—“注册”,个人实名注册完成后,再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维护,由科技处审核信息后方可填写。
二、支持强度
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我校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后补助项目、绩效奖励类项目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4年3月12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2.技术攻关专项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3.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的分配等。
4.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5.项目申请人的科研及社会信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书面承诺,科技处在推荐前开展项目主持人信用核查,存在问题的不予推荐。
6.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实行不限额推荐。
四、申报时间
请项目申请人在3月5日前完成系统申报,科技处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高涛、何为
联系电话:13305534668、13170239825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2.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处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