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榜挂帅”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热词之一。在提到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时,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实行重点攻关项目’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那么,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到底是什么意思?该制度有何意义?如何运行?在具体实施中又有哪些难点?
一、通过“科技型悬赏”找解决方案
“揭榜挂帅”也被称为“科技悬赏制”,是一种以科研成果来兑现的科研经费投入体制,一般是为了解决社会中特定领域的技术难题,由政府组织面向全社会开放的、专门征集科技创新成果的一种非周期性科研资助安排。“揭榜挂帅”制度具有以下优点:揭榜标的公开募集、需求导向创新,申请入口向全社会开放、结果导向评审、过程竞争、唯成果兑奖,这一制度有助于针对最迫切的科研难题,以开放式创新的形式,最大程度地调动社会各界智力潜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总的来说,“揭榜挂帅”制度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现行科研资助体系。
第一,突破纵向委托式科研资助的资格限制,构建机会均等的开放式社会创新模式。“揭榜挂帅”制度采用结果导向的评审机制,不设门槛的公开招标使得参与者在申请资格上享有平等地位,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促进原始创新思想大量涌现,充分激发社会科技创新潜能。
第二,“揭榜挂帅”制度唯成果兑奖的资助方式,使得科研工作者由关注科研立项转移到关注科研成果,政府部门由关注整个申请立项审查环节的过程管理,转移到最终科研成果的目标管理,改变了科学基金制中最为激烈的竞争发生在申请环节的现象,变过程管理为目标管理,变入口竞争为出口竞争。
第三,“揭榜挂帅”制度有助于防范研发成果的不可验性带来的科研资金低效使用风险。通过设立明确的悬赏目标,依托开放式竞争甄别机制,在技术能达到悬赏目标时才予以兑现。若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达到预定目标,则奖金不予发出,使得科研资金低效使用的风险几乎为零。
二、“揭榜挂帅”可以灵活多样
结合国际经验以及我国各地“揭榜制”“悬赏制”的实际经验,建议按照以下模式推行“揭榜挂帅”制度。
首先,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形成“揭榜”项目池并向社会发布。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调研一线专家提出科技攻关技术需求,征集拟申报的科技揭榜悬赏项目。被悬赏的技术可以是应急技术,由相应专家进行查新鉴定,形成悬赏项目池,并提出每一个攻关项目的悬赏金额、技术指标、攻关周期等。之后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解决方案,同时组织专家对每一个项目揭榜方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资助。
其次,在可商业化的技术领域尝试引入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在后期享有揭榜技术的优先使用权或者所有权。不同于基础研究项目,悬赏项目具有应急性,项目来自社会的真实需求,因此产业界有动力将其商业化,使科技成果与社会需求无缝对接。因此,在可商业化的技术领域应尝试引入社会资本,根据商业化程度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设立悬赏金。
第三,采用不设门槛、差额入围、平行竞争研发的形式进行科研攻关。科研攻关不设门槛,面向全球招募揭榜者,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者均有资格揭榜;揭榜方通过相关平台统一提交完整报名材料以及书面解决方法,由专家组为每个揭榜项目确定2—3个入围团队,每个入围团队获得10%的启动奖金,平行展开研发攻关。在揭榜终止时,由专家组根据预先设立的悬赏指标选择最终达到预定目标的优胜者,优胜者获得剩余全部悬赏奖金,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告。
第四,采取灵活形式对技术项目提出方和揭榜方进行奖励。为充分调动一线科研单位或个人对于揭榜项目征集的积极性,对成功入选项目池的项目提出单位或个人给予1%的悬赏金作为奖励;对于揭榜并成功研发的单位或个人可考虑给予如下奖励和支持:获得高额悬赏金、颁发获奖证书、政府订单、搭桥投融资机构、免费宣传推广等;对于所有入围的揭榜单位或个人,可给予揭榜纪念品以资鼓励。
最后,建立健全“揭榜挂帅”监督措施。对于揭榜技术的提出者,其提出的项目应该是真实的技术需求,已经研发出来或者将要研发出来的技术不能作为科技揭榜项目需求进行申报;对于技术的揭榜方,其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揭榜挂帅”评定工作的有关人员和专家,应依法保守申报组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