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发展决策部署,坚持科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求,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根据《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采取定向委托方式实施市重大科技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聚焦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面向前沿领域技术方向,集中力量攻关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赋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芜湖制造”向“芜湖智造”加速迈进。
1.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和受制于人的 “卡脖子”技术问题,集中力量组织攻坚,着力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力争在重点产业细分领域抢占技术先机,提升产业技术供给能力。
2.优势产业共性应用技术升级。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短板,瞄准国际国内最新技术实施攻关,着力解决对全市经济拉动性较强、产业关联度的技术难点和行业共性技术,显著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乃至全省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3.农业及民生领域重大技术攻关。支持生物种业技术攻关、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的研发,支持智能农业、现代农机关键技术攻关。面向重大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及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事关全市社会重大利益的重大科研攻关项目。
二、支持方式
依据《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政〔2020〕46号)第4条“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的规定:对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按其项目研发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按照项目立项、重大技术突破、验收通过三个阶段滚动支持。当年支持项目不超过10项。项目补助资金由各市县区、开发区财政资金先行到位,市本级财政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配套分担。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申报单位上一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且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农业企业须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且有研发投入。优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联合申报。
2.项目研发内容应聚焦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产业拉动性强的关键基础件、重要材料及重大工艺,影响全市社会发展重大利益的民生技术难题,通过技术攻关能显著提升全市产业整体创新效能和推动全市社会民生发展。
3.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按照项目立项、重大技术突破、验收通过分阶段设立“里程碑”式可考核指标。并明确攻关目标指标参数、知识产权归属、研发投入、实施时限等内容。
4.项目主持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科技人员。
5.市重大科技项目实行定向委托实施。申报单位须承诺并有能力保障项目研发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完成后率先在本企业推动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及“卡脖子”技术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对农业及重大民生技术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资金投入不少于6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支持方向自主申报, 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于5月30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2.择优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围绕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技术短板,对照重点支持的技术方向和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择优排序推荐,并于5月30日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及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科技局窗口。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3.受理审核。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依据推荐函和项目推荐清单,受理申报材料,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条件和申报项目组织形式审查和查重查新。
4.调研评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及市直部门对申报单位和项目开展实地调研,考察项目单位的实施能力和申报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并联合各县市区、开发区共同组织评审。
5.立项实施。依据评审情况和部门评价建议,择优立项,并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
五、申报咨询
联 系 人: 裴加佳 陈 斌
联系电话:3831592 18905530623
电子邮箱:1291116270@qq.com
芜湖市科学技术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