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字〔2022〕16号
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1,皖教科研〔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单位提名: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符合条件的项目完成人请联系科技处何为获取提名号和校验码,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项目完成人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三、报送要求
提名书电子版材料与2022年5月13日前发科技处何为邮箱(weihe3@iflytek.com)。
公示无异议后,科技处于5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何为
电话:8795052
四、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4.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5.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2年4月20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