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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技处 2022-04-21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字〔2022〕16号


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1,皖教科研〔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单位提名: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符合条件的项目完成人请联系科技处何为获取提名号和校验码,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项目完成人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三、报送要求

提名书电子版材料与2022年5月13日前发科技处何为邮箱(weihe3@iflytek.com)。

公示无异议后,科技处于5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何为

电话:8795052

四、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4.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5.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2年4月20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