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2年3月)的通知
科字〔2022〕17号
各单位: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附件1)现已公布,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名单
共有290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各企业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
二、申报要求
1.教师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愿在平台注册申报,科技处有专人在平台上负责项目申报、协议签署、结题审核等工作。
2.教师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四类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四、申报时间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五、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为,联系电话:8795052。
附件:
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
2.项目申报书(高校)模板
3.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学校用户操作指南
5.项目流程图
科技处
2022年4月22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2年3月)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