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高校科学技术“十四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推动高校与企业强化创新合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简称“千校万企”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高校有组织科技创新体系,推动高校与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最大程度发挥高校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和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协同效应,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快高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有力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利用5年时间,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共性问题,新增布局30个左右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和100个左右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推动建设一批校企创新联合体,开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联合部署一批协同攻关任务,支持高校和企业探索协同创新的新机制、新模式,根据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实现与高校精准对接,开展不同形式的创新合作,突破一大批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强化企业需求牵引和市场化导向的知识产权布局,有组织推动1000所以上高校支撑服务10000家以上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协同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推动高校与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围绕企业创新需求,探索建立“揭榜挂帅”机制,通过企业出题、协同答题的技术攻关模式,提升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效率。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将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开展校企创新合作。
(二)推动打造一批创新联合体。支持高校和龙头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学研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探索专利所有权共享、收益权让渡等合作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共享共用。指导做好创新联合体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工作,鼓励参照使用《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防范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对于协同承担攻关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创新联合体,支持建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三)优化整合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布局,强化顶层设计,以重大攻关任务为牵引,优化集成攻关大平台建设布局,为关键领域发展提供支撑。组织开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共性技术突破以及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应用,吸纳龙头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作为参与共建单位,通过调整、充实、整合等方式,推动工程中心持续强化创新能力,切实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四)探索选聘一批专家教授作为中小企业技术导师。实施“校企双聘”制度,遴选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导师,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技术咨询指导等支持,促进专家教授的研究成果和专利技术在企业实现产业化应用,实现带去一批技术、推动一批项目、解决一批难题。
(五)择优派驻一批博士生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组建“蓝火博士生工作团”,根据地方及企业技术需求,每年组织在校博士研究生、青年教师等深入企业,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同时担任企业的高校联络员,作为企业联系高校的桥梁和纽带,帮助企业对接高校创新资源。
(六)推进实施一批高校专利开放许可项目。组织高校积极参与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技术参与专利开放许可,鼓励探索分阶段许可等多种定价模式,降低中小企业技术获取成本。组织专场对接活动和线上专区,集中发布开放许可专利信息,推动高校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七)培育孵化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和大学生利用原创技术创办中小企业,引导高校专家团队、大学科技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加大对其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推动高校孵化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同机制。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沟通协调,构建完善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对接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校企合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营造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环境和氛围。各地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联合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和具体举措,定期分类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活动,加强对协同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高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激励引导。发挥好评价评估指挥棒作用,把高校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以及校企协同创新成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作为评价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断优化评价评估体系和办法,激励高校为企业服务。将开展校企合作对接服务情况作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的重要参考,促进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支持高校完善科研评价,培养专业化服务队伍,推动高校科研人员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各类技术转移中心、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加强对高校与企业产学研合作提供服务,探索构建高校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库和企业需求库,创新对接合作方式,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建立完善校企对接常态化机制,降低对接成本,提升对接效率,促进协同创新。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