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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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 2022-08-22

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14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本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时间紧,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可申报的年度科研计划类别及限额推荐指标

(一)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1项,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1项;

(二)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2项,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2项;

(三)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11项(含2项重大),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6项(含1项重大)。

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所列项目属于省级科研项目(省教育厅认定为三类项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学校年度科研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二、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男性申请人应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应为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低于100万元,分年度资助。

(二)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男性申请人应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应为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承担国家级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重大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批示。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低于50万元,分年度资助。

(三)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男性申请人应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应为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较紧密。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低于50万元,分年度资助。

(四)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省部级以上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且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级领导批示,男性申请人应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应为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低于30万元,分年度资助。

(五)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1.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凡我校在职在岗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但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我校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70%。同时,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报:主持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含本人主持申报的项目)。

2.目前正在承担省级各类科研项目(不含省教育厅人才资助项目)的主持人,未结题验收的,本次不得主持申报2022年度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3.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选报重大项目落选的可根据项目评审得分继续参加重点项目的遴选。

5.校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

6.项目成果目标要求:重大项目成果须包含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一类论文(会议论文不计入)或2篇二类论文加1-2项授权发明专利;重点项目成果须包含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二类论文或2篇及以上的三类论文,其他成果数量等级不限。上述成果目标跟结题验收结果直接挂钩。

7.学校职能部门(学生处除外)及其他单位的人员按学科或授课情况归口到二级学院申报,学工序列人员归口学生处申报。各单位限额申报,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各单位推荐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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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其中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10万元,自然科学重大项目每项不少于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4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每项不少于8万元资助标准,经费统筹安排,分期拨付。

各类别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请详细参照《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自然科学类)》和《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哲学社会科学类)》。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申请人于8月31日下班前填报完成对应的科研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至各单位的科研秘书;

(二)各二级学院的科研秘书于9月2日前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何为邮箱weihe3@iflytek.com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何为,8795052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2.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编制指南

3.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编制指南

4.有关申请书和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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