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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开放许可九问答
科技处 2022-10-24

2022年5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提到要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下面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专利开放许可?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专利权人可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


2.专利开放许可与传统专利许可有什么区别?

与传统专利许可方式(独占、排他和普通许可)相比,专利开放许可由专利权人主动申请启动,其被许可人为不特定对象,具有可撤回性、公开性和无歧视性。专利开放许可的许可模式只能是普通许可,不能是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


3.国家推进专利开放许可的意义是什么?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有利于促进专利许可信息对接、提升专利许可谈判效率、降低专利许可的交易风险。


4.什么类型的专利可以申请专利开放许可?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都可以申请专利开放许可,但后两者需要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5.不得申请专利开放许可的情况有哪些?

①专利权处于独占或排他许可有效期内

②因专利权归属纠纷或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而中止的

③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的

④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押权人同意的

⑤其他不符合专利开放许可法定条件的


6.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有什么优惠政策?

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


7.开放许可声明公告后是否可撤回?

可以撤回,以书面方式向专利局提出撤回请求,并由专利局审查后予以公告。开放许可声明被公告撤回的,不影响在先给予的开放许可的效力。


8.如何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9.开放许可纠纷如何解决?

专利法规定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转自:WIPO技术与创新支持内蒙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