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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 2023-02-21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字〔2023〕3号

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可申报的年度科研计划类别及限额推荐指标

(一)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1项,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1项;

(二)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2项,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2项;

(三)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11项(含2项重大),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6项(含1项重大)。

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所列项目属于省级科研项目(省教育厅认定为三类项目)。上述的计划类别及推荐项目数量是学校拟报计划,最后获批立项的计划类别及项目数量需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因此,如计划类别及项目数量发生变化,以省教育厅最后的审核结果为准,特此说明。

二、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2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及以上)]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低于100万元,分年度资助。

(二)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2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重大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批示(不包含省部级)。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低于50万元,分年度资助。

(三)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过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较紧密。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低于50万元,分年度资助。

(四)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作为主持人承担省部级以上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且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如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或二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低于30万元,分年度资助。

(五)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1.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凡我校在职在岗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但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我校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70%。同时,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报:主持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含本人主持申报的项目)。

2.目前正在承担省级各类科研项目(不含省教育厅人才资助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2023年度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3.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选报重大项目落选的可根据项目评审得分继续参加重点项目的遴选。

5.学校职能部门(学生处除外)及其他单位的人员按学科或授课情况归口到二级学院申报,学工序列人员归口学生处申报。各单位限额申报,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各单位推荐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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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可设置为3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其中:自然科学重点项目资助额度每项不少于10万元,自然科学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少于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少于4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少于8万元。资助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分期拨付。

各类别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请详细参照《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自然科学类)》和《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哲学社会科学类)》。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项目成果目标要求(可不仅限以下要求):

1.杰青项目须公开发表一类论文不少于6篇(2篇二类论文可等同于1篇一类论文,但一类论文不得少于3篇,会议论文不得超过3篇),其中,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3篇;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6件(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不作要求)。

2.优青项目须公开发表一类论文不少于4篇(2篇二类论文可等同于1篇一类论文,但一类论文不得少于2篇,会议论文不得超过2篇),其中,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4件(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不作要求)。

3.重大项目须公开发表一类论文不少于2篇(2篇二类论文可等同于1篇一类论文,但一类论文不得少于1篇,会议论文不得超过1篇),其中,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不作要求)。

4.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二类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2篇三类论文可等同于1篇二类论文,但二类及以上论文不得少于1篇),其中,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不作要求)。

上述成果目标跟结题验收结果直接挂钩。

(二)申请人于3月26日前填报完成对应的科研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至各单位的科研秘书;

(三)各二级学院的科研秘书于3月31日前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何为邮箱weihe3@iflytek.com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何为,8795052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

2.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编制指南

3.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编制指南

4.申请书模板和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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