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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科技处 2023-05-11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科字〔2023〕13号

 

各单位:

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请人条件和要求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关注课题申报的类别、范围、研究期限等方面的要求。

二、申报安排

1.第一阶段。2023年5月16日前申请人报纸质材料至科技处。纸质材料包括:国家重大项目投标书和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活页》,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

2.第二阶段。通过审核、初选的课题申报人进行网络申报。由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为,13170239825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

4.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5.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6.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

7.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8.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9.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技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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