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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芜湖市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科小、“两强一增”、研发平台、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六类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 2023-05-22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芜湖市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科小、“两强一增”、研发平台、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六类项目的通知

科字〔2023〕15号


各单位:

现将芜湖市科技局发布的《关于印发2023年度芜湖市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科小、“两强一增”、研发平台、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等六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芜科办〔2023〕29号)转发给你们,今年申报项目类别发生新的变化,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申报。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强度

(一)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围绕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发领域,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支持一批技术水平较高、应用前景较广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主要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研发,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技术成果、革命老区科技成果、民生相关产业科技惠民成果转化。

(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面向我市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重点支持引领关键技术突破的前瞻性、探索性创新研究,以及方向比较明确且可以较快取得前沿技术突破的应用理论研究,支持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联系的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

(三)“两强一增”项目。贯彻二十大报告“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精神和落实省委“两强一增”部署,持续支持农机、种业、农业技术示范应用推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农业领域项目。

按照50万元/项(农机、种业可达100万元)、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对全市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门设立该类别项目,切实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自立自强、创新发展。

(注:此类项目只适用于目前在我校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里孵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五)研发平台项目。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汇聚和兼容内外部创新资源和力量,发挥科技创新平台自主创新、培育人才作用,支持创新联合体、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等,促进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按照3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注:我校拥有芜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可组织申报,我校限额推荐1项)

(六)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项目。围绕芜湖市机器人产业三年发展规划研究、芜湖市创新园区发展策略研究等重点课题,以及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等一般课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重点课题最高不超过5万元/项、一般课题最高不超过2万元/项给予支持。

此类项目推荐不限额。

二、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机制

(一)对应用基础研究和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两类项目,按照《芜湖市科技局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采用“包干制”支持方式,给予财政支持资金一次性全款拨付。

对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给予财政支持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

(二)为在芜高校、三甲医院,开设科研项目“绿色通道”,采用立项数、立项财政支持资金总额切块支持方式。

1.依据各单位上年度研发支出总额、同比增幅、下达任务完成情况、研发平台建设情况等,综合考虑,安排定额切块资金和推荐立项数(资金额度及推荐立项数另行下达)。

2.切块资金支持的项目为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两个类别。其中,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不超过80项、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不超过40项。

3.项目通过“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申报,各在芜高校、三甲医院建立科技项目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自主组织评审。研究确定并公示后,省属的高校和三甲医院直接向我局推荐、市属的高校和三甲医院需经市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我局推荐,获上述推荐即作为市级立项的科技项目。

4.各单位推荐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和项目数须在下达的总额度和总数范围内。单个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由所在单位统筹自主安排确定。

5.切块项目的实施及验收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市科技局对项目的评审、实施、验收进行监督。

三、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芜湖市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芜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等;

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装备等条件和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3.2022年度研发投入较2021年须为正增长,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能力。涉及争取国家级研发平台需要支持的项目不受研发费用要求限制;

4.上年研发投入3亿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立项数分别不超过5项、2项,其他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项(不包含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企业根据立项数上限申报;

5.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财政支持资金额度少于项目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补足。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合作经费等。

(二)项目主持人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履约承诺函。

(三)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一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实施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四)优先支持

1.在市科技企业库中已登记企业申报的项目。

2.市“研发双50强”企业、2024年度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市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以及产学研合作、长三角G60区域协同创新的项目。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单位研发投入未达到各类别项目指南规定要求的;

2.单位或项目主持人存在科研诚信等严重信用问题的;

3.单位1年内存在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的,3年内存在科技项目终止、撤销的;

4.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已申报1项市科技项目,或已承担1项(含1项)以上在研市级及以上项目的,或1年内存在科技项目结题的;

5.同一单位或同一主持人,同期已申报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的;

6.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须信用记录良好,项目申报时须附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若有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关于转发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科办〔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属于严重失信,将取消其3年内申报科技项目的资格。

2.项目实施期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3.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

4.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http://60.167.58.101:81//default.jsp)进行网上申报,分类别填写《芜湖市科技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申请人个人账号获取请与科技处何为联系,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15日前。

2.初审推荐。6月25日前,各归口管理单位对照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完成网上初审、限额推荐(限额指标另行下达),统一将在线打印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芜湖市科技项目推荐函》、《芜湖书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科技局窗口。

3.统一受理。7月5日前,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推荐函和项目清单,完成申报项目的网上统一受理并推送至市科技局归口科室。同时,市科技局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组织项目形式审查和审核。

各在芜高校、三甲医院于8月1日前完成项目的审核、评审和立项推荐工作。

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为,13170239825。

附件:1. 关于印发2023年度芜湖市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科小、“两强一增”、研发平台、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等六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项目申报指南

3.芜湖市科技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

 

 

                          

科技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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