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3年5月)的通知
科技处 2023-09-19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3年5月)的通知

科字〔2023〕18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要求,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现组织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是各二级学院加强与行业产业合作,汇聚优质资源的重要契机。请各二级学院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动员确保相关教师及时了解申报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积极争取企业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

2.请申报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账号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四、申报时间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特别提醒,项目申报书和合作协议审核盖章需要时间,请项目申请人尽早将申报书和合作协议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何为邮箱(weihe3@iflytek.com),以免耽误系统上传。

五、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为,联系电话:13170239825。

附件: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

2.高校申报书模板

3.合作协议模板

4.项目流程图


科技处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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