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首页 > 通知公告 >详情页
关于开展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团队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科技处 2024-03-20

各单位:

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科字〔2022〕6号)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团队建设方案》(校科字〔2022〕8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阶段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获批立项建设的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团队,详见名单(附件1)。

二、检查要求

(一)平台/团队负责人填写《阶段性检查表》及《经费支出情况汇总表》。

(二)研究成果须标注“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平台或科研团队资助”,研究报告应提交被地厅级以上政府或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未标注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三)请按照科研项目、论文、学术专著、科研奖励、专利、研究报告、学术交流的顺序列出目录,其它重要研究成果放在目录最后,按照目录顺序附上研究成果证明。

(四)同一成果在校内的科研团队、科技创新平台等集体性考核中,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三、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一)检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何为邮箱(weihe3@iflytek.com),统一命名格式“负责人姓名+平台/团队名称”;

(二)检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3份报送科技处何为;

(三)检查材料提交时间4月12日前;

(四)科技处负责组织校级平台及团队阶段性检查材料的审核工作。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何为,8795052

附件:1.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团队检查名单

2.科技创新平台阶段性检查表

3.科研团队阶段性检查表

4.科技创新平台经费支出情况汇总表

5.科研团队经费支出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