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政策解读】专利开放许可业务常见问题解答④丨相关法律手续业务的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
2024-08-30
问31
已经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能否进行权利转让? 答:可以。但专利权人在办理相应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前,应首先撤回正在实行的专利开放许可。
问32 对于已经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专利权人能否主动放弃该专利权? 答:可以。但专利权人应在办理放弃专利权手续前,首先撤回正在实行的专利开放许可。
问33 已经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能否出质担保并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答:经质权人同意的,可以出质担保并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当事人在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供质权人同意继续实行专利开放许可的书面声明。
问34 如何查询当事人名下已公开的开放许可声明、专利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信息?
答:开放许可声明、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信息可在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网站(http://epub.cnipa.gov.cn/sw)查询。 以开放许可声明为例进行说明,在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网站“事务查询”-“事务类型”中选择“开放许可声明及撤回”。 在“事务信息”中,在“事务数据信息”一栏中可以输入具体的专利权人、联系人、使用费支付方式等信息进行查询。 采用类似的方法,可以用于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及注销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生效、变更及注销的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