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服务及成果转化
【转发】2024年度芜湖市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24-10-12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等归口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根据《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2024年度芜湖市科技项目实施计划》《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发布2024年度市科技项目中芜湖市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与支持力度

围绕首位产业和新兴产业优势细分领域,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低空经济、算力算法、通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合成生物等领域,支持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

按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依据2024年合同实际到校经费的30%择优给予立项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机制

采用后补助方式,项目立项后财政支持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

三、项目申报

1.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申报2025年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的企业。

2. 项目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已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且落实研究经费、签订横向合同,项目研发投入为2024年且不少于50万元。(高等研究院政策详见安徽省高等研究院官网:http://srp.ahjzu.edu.cn/kyy/

3. 项目执行截止时间须在2026年6月30日之后且在申报截止日前已完成技术合同登记。

4. 对与我市签订高等研究院合作协议的长三角区域高校合作项目优先支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 单位或项目主持人存在科研诚信等严重信用问题的;

2. 同一单位用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的;

3. 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四、申报程序

1. 企业申报。11月10日前,申报企业填写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项目基本信息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详见申报材料清单),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2. 审核推荐。11月15日前,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照项目申报要求,完成初审,统一将申报材料、项目推荐函及项目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产业创新中心。

3. 统一受理。11月20日前,市产业创新中心依据推荐函和项目清单,完成申报项目的统一受理。同时,市产业创新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组织项目形式审查和审核。

五、申报材料清单

1. 高等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

2. 合同到校经费的发票复印件。

3. 合作企业的银行资金拨付凭证。

4. 当地技术合同登记点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5. 芜湖市科技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企业须信用记录良好,项目申报时须附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若有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关于转发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科办〔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属于严重失信,将取消其3年内申报科技项目的资格。

2. 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对照指南,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切实强化初审责任,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法人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实施联合惩戒期限内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得推荐。

七、咨询电话

市产业创新中心交流合作部  杨亚萍 3993789

 

附件:

1.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2. 芜湖市科技项目诚信和廉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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