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服务及成果转化
【政策解读】《芜湖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科技处 2024-11-01

2023年1月13日,《芜湖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试行)》(芜政〔2023〕6号,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2022年6月,省政府印发了《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4号),聚焦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转什么”“谁来转”“怎么转”等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进行了一次全新设计。

芜湖市抢抓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机遇,紧扣“产业+科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堵点难点问题,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尚不健全,创新资源供给不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偏弱,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和短板,有必要立足我市实际,围绕成果转化全链条全过程,进行制度设计、提出破解举措。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构建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是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是省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主题主线,也是我市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重要抓手。

《方案》主要围绕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熟化、产业孵化、企业对接、成果落地全链条、实施高校科技成果捕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市场培育、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内容提出了4大行动、11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提高各项奖补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引导性,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活力和效率。《方案》的出台,将有力提升我市面向市场的创新能力建设,全面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加快形成创新资源优先向企业配置、科技成果优先在企业转化的创新局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省方案印发后,市科技局及时成立起草队伍,开展我市《方案》起草工作。按照省方案精神,结合芜湖市工作实际,重点参照借鉴了合肥、南京、杭州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以及“科大硅谷”等政策内容,征求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以及重点企业、研发平台意见,形成了《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2年8月18日,市科技局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等27家单位意见。2022年9月16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相关市直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社会资本、研发平台专家代表参会,对《方案》进行完善。2022年10月14日,市科技局再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2022年10月26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再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市科技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送审稿)。

(三)公平性审查。2022年11月28日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

(四)合法性审查。2022年12月12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五)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3年1月9日市政府第 3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建设行动,力争到2025年,把芜湖打造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的增长极、人才创新创业的优选地和成果转化应用的先行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更加高效完备,科技创新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综合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水平跻身长三角城市前列。

五、主要内容

(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聚焦发挥领军企业作用,一是通过设立风险补贴,开展科技企业链式培育,全力支持产业链领军企业直接投资或设立产业链成果转化基金投资在芜落地的产业链上下游初创期科技企业。二是对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芜实现转化等行为进行资金支持和奖励,进一步促进企业研发成果转化。三是打造人才团队政策“升级版”,继续围绕产业链招引高层次人才团队来芜转化科技成果,全面优化团队落地扶持机制。

(二)高校科技成果捕集行动。聚焦企业技术需求的解决,一是通过开展“千家企业大走访”,形成产业链技术需求清单,遴选“科技副区(县、市)长”“科技副总”等举措,进一步健全企业技术需求的常态化挖掘机制。二是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深入对接相应高校,开展“百校科技成果大收集”,形成可转化科技成果清单,向企业针对性推送,并择优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的动态捕捉机制。三是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赋予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成果完成人(团队)科技成果共同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细化奖补措施,鼓励省属在芜高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项目就地转化应用。

(三)技术市场培育行动。聚焦企业服务需求的满足,设立成果转化服务费奖励资金,推动成果转化服务市场化、全链条发展,企业购买全国范围内特别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的优质科技服务,纳入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范围。建设芜湖科技大市场,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对接交易平台,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和资助。

(四)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聚焦成果的落地应用,布局高水平的孵化创新园区、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推进场景应用示范,并针对性地对园区、中心、基地和场景进行滴灌式、专项式奖补,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在芜快速转化、有效转化。

六、创新举措

一是全面确立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方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需求为牵引、产业化为目的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出题人”、“主答题人”和“阅卷人”的地位。建立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引导机制,支持领军企业围绕产业链投生态,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围绕企业技术需要建立技术需求常态化挖掘机制、科技成果动态捕捉机制,建立体系化的技术经理(经纪)人队伍,从省内外高校院所等单位遴选一批“科技副区(县、市)长”“科技副总”,帮助企业挖掘技术需求、促进成果转化。

二是全面构建了贯穿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支持政策。围绕四大行动,方案配套了贯穿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熟化、产业孵化、企业对接、成果落地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的支持政策。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实现转化的,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企业和技术经理(经纪)人、中介服务机构奖励。对高层次人才团队携科技成果落户芜湖的,给予资金补贴、办公场地、人才奖励、税收优惠、应用场景开放、三新产品推广等全方位的配套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大科技”工作格局,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纳入目标考核,加强工作调度,合力抓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加强分析预判。各有关部门和载体单位应当定期采集、分析本方案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为下一步工作预判提供依据。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打法新成效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科技成果转化、紧抓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和创新生态。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创新发展规划科


解读人:江遒

政策咨询电话:0553-3119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