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22〕7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三全育人”“管理改进”科研专项管理办法》(校科字〔2022〕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1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自科重大项目及申请延期项目;
(二)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及人才项目;
(三)2022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四)2022年度校级“三全育人”“管理改进”项目;
具体名单详见项目验收清单(附件1)。
二、结题要求
(一)2021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自科重大项目及延期项目
结题材料:《申请书》、《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二类及以上论文需附检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注明“XX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二)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
1.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https://srp.ahjzu.edu.cn/public/noticeIndex申请结项,并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提报。
2.结题材料:《项目任务书》(签字盖章版)、系统导出结题报告(带水印),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二类及以上论文需附检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注明“XX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三)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才项目
结题材料:《申请书》、《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入选名单的通知》、《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二类及以上论文需附检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注明“XX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四)2022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结题材料:《计划任务书》(签字盖章版)、《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二类及以上论文需附检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注明“XX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五)2022年度校级“三全育人”“管理改进”项目
结题材料:《计划任务书》(签字盖章版)、《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二类及以上论文需附检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注明“XX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以上各类项目的经费决算情况,请联系财务处出具费用预算调整单、项目费用报销明细表并盖章。
三、结题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1.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me_kjc@iflytek.com),统一命名格式“负责人姓名+年份+项目类别”;
2.通过形式审核的结题材料纸质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胶装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
3.结题材料电子版提交时间2025年4月25日前。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何为,联系电话:8795052。
附件:1.2025年第一批纵向科研项目验收清单
2.2021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模板
3.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题模板
4.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才项目结题模板
5.2022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模板
6.2022年度校级“三全育人”“管理改进”项目结题模板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