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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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团队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科技处 2025-10-16

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科技创新平台与科研团队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建设进展,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提升创新质量与成果产出水平,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团队建设方案》相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以来获批立项建设的校级科技创新平台与科研团队,以及部分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与填报:各平台及团队负责人须对照项目任务书和建设规划,全面梳理建设进展,按要求填写《科技创新平台阶段性检查表》(附件2)或《科研团队阶段性检查表》(附件3)以及《经费支出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整理相应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所属平台及团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成果匹配度进行初步审核。

3.学校审核:科技处负责对各平台及团队提交的阶段性检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三、成果要求

1.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属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有关论文、专著、鉴定资料等成果,均应按规定标注“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创新平台/科研团队资助”和编号,未按规定标注的不列入成果范围,成果发布时间应在立项时间之后。

2.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交被地厅级以上政府或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不计入本项目成果。

3.请按照科研项目、论文、学术专著、科研奖励、专利、研究报告、学术交流的顺序列出目录,其他重要研究成果放在目录最后,佐证材料请按目录顺序依次附后。

4.同一成果在校内的科研团队、科技创新平台等集体性考核中,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检查材料须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经二级学院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2.电子材料:同步提交电子版,命名格式为“负责人姓名+平台/团队名称”,发送至科技处邢凯盛邮箱:ksxing@iflytek.com

3.截止时间:所有检查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提交。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邢凯盛

联系电话:8795052

附件:1.科技创新平台及科研团队检查名单

2.科技创新平台阶段性检查表

3.科研团队阶段性检查表

4.经费支出情况汇总表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科技处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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